Thursday, March 15, 2007

王建民的契約

對這個問題我並沒有深入研究。我不了解大聯盟的契約,也不了解相關的利害。不過就王建民的契約而言,我有些猜測。

首先,王建民簽或不簽這次的約,都還是得留在洋基,因為他的三年菜鳥約未滿。給定這個條件,為什麼王建民選擇不簽?

我沒看到深入的相關探討,所以只能猜測。王建民願意放棄每月二萬多差額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經紀公司要叫他這樣做?如果只是為了抗議,或宣示"我不是乖寶寶",我不認為有這種必要。宣示的方法有很多種,例如在簽約時發表嚴正的聲明。藉由放棄到手的錢來宣示是奇怪的手段。

我的猜想是,他這樣做是因為藉由這樣的行為,明年會有更多的籌碼談新約。但我不知道這樣的可能性是什麼。也許洋基明年想要續簽他時,會提高價錢。照這個邏輯,假定表現一樣,洋基會給認份簽約的卡諾較少薪資?這個可能性要看之前的球員這樣做的結果來驗證。

另一種可能是,王建民是做給別隊看的。讓其它隊知道,他並不是非洋基莫屬。只要價錢夠好,他絕對可以離開洋基,沒有忠誠心(loyalty)的存在。我覺得這個的可能性大些。

球員簽約是商業行為,而商業是不講什麼爽不爽的。王建民這樣做的原因絕對是因為看好這樣的行為會帶來明年更好的新約,我認為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No comments: